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22〕51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积极优化高端装备产业布局,坚持高端突破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东西两大发展板块,东部板块以郑州经开区、郑州航空港区、中牟县为主,重点发展盾构装备、矿山装备、大型成套智能装备等;西部板块以郑州高新区、荥阳市、上街区为主,重点发展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等。培育了中铁装备、郑煤机、恒天重工、郑州中车四方、新大方重工、黎明重工、郑州机械研究所等一批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同时一批各具特色的业内“小巨人”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欧帕机器人、科慧科技、中原动力智能机器人、航天液压等。中铁装备的盾构机市场占有率连续九年位居国内第一、连续四年产销量世界第一,郑煤机液压支架总产量世界排名第一、智能采矿装备业界领先,黎明重工在破碎及制砂装备领域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欧帕机器人生产的搬运机器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约70%,科慧科技成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充分发挥“双长制”作用,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化“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活动,坚定走好高端装备产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道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新趋势,聚焦地下装备、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纺织装备等成套装备、机器人、新兴智能装备、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重点领域,强化基础配套能力,把研发、产业、人才、资本融合起来,坚持创新引领、加快企业培育、开展集群招商、推进项目建设、保障要素供给、加大政策金融支持,形成以大型成套智能装备为带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为基础的新型智能装备产业链体系,促进全市智能装备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我市高端装备产业持续壮大,规模超过1500亿元;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培育1—2家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研发一批行业标志性高端装备产品;质量效益明显改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智能装备产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重点依托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荥阳市、上街区,围绕高端装备产业重点领域,引进培育龙头及核心配套零部件企业,积极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壮大,建成全国先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
(一)重点打造特色突出的成套装备产业基地
1.打造一流的地下装备产业基地。聚焦地下装备整机制造与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打造覆盖盾构装备和煤矿装备等领域的地下装备产品体系。巩固产业链中游制造优势,加快推进关键核心部件本地化进程,完善产业链下游服务体系,带动全链条协同发展,构建覆盖“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打造世界一流的地下装备产业基地。
2.打造领先的工程装备产业基地。聚焦高端成套工程装备整机制造与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打造覆盖架桥机、提梁机、移动模架、平板运输车、破碎机、制砂机、旋挖机等领域的工程装备产品体系。加快新型智能化工程装备制造业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推动传统装备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提高工程装备产业国际化水平。培育国内领先的特种、专用高端工程装备产业集群。
3.打造重要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聚焦地铁智能化无人驾驶、牵引变流器、信号系统、综合供电自动化系统等关键技术,打造覆盖整机装备与基础零部件等领域的轨道交通装备产品体系。着力推进轨道交通装备整机制造与基础零部件配套协同发展,补全轨道交通产业链条,推动区域产业集聚,培育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
4.打造知名的纺织装备产业基地。聚焦纺织装备整机制造与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打造覆盖成套设备、辅助装置与基础零配件等领域的纺织装备产品体系。研制高技术、高性能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成套智能装备,推动纺织装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二)加快形成有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集群
5.聚焦关键技术,打造覆盖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的机器人产品体系。积极推进机器人研发制造与应用推广,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培育引进机器人相关企业,加快机器人系统集成,推动区域产业集聚,加快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集群。
(三)积极培育壮大新兴的智能装备产业规模
6.大力发展3D打印设备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3D打印优势企业,重点发展工业级3D打印设备研发与制造,构建“装备制造+应用服务”的3D打印产业生态。大力发展无人机产业,积极引大培强,推出特色产品,加快形成覆盖无人机整机制造与配套设备生产的无人机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智能物流仓储装备,引进国内龙头企业和核心技术,加快发展生产车间物流智能化成套装备和智能仓储设备。大力发展高端数控机床,积极发展五轴以上加工中心,加快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企业集聚。
(四)提高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产业竞争力
7.打造覆盖机械零部件、电气液压元件等领域的关键基础零部件产品体系。加快装备行业基础零部件产品生产制造智能化进程,提高产品竞争力。
(五)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8.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支持新兴装备制造企业广泛运用工业互联网、5G和大数据技术,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引导企业围绕装备产业链前后端环节,积极发展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技术咨询等服务型制造,驱动产业增值,进一步健全产业链。
四、支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1.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协同创新,培育数家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争创综合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市级、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研发梯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产品。对产品首次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自主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装备新产品,在产品研发出来一年内单品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2亿元以上,给予单品年度销售额3%的一次性奖励,单一规格产品不超过1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单品销售比上年增长5000万元的,对增长部分给予5%奖励,最高500万。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鼓励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3.强化项目支撑。对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高端装备产业新建项目,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生产和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企业依托自身创新能力,承担国家、省工信系统重大专项的,按照上级专项支持资金给予1∶0.5配套支持,配套资金和上级支持资金总金额最多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实施兼并重组,加快发展成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打造完整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带动零部件企业打造完整产业链,加强“四项”对接,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采购市内其非关联企业生产的单一零部件年度首次达到3000万元以上,按采购额给予1%的奖励,最高100万元;以此为基数,次年采购额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最高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鼓励示范推广应用
5.支持重点行业“机器换人”示范应用,加强智能装备推广,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支持高端装备新产品在政府采购项目的示范推广应用。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首次推广使用,对我市经国家或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且获得国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资金支持的,分别按照国家或省奖励金额给予1∶1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四)鼓励合作发展
6.支持举办高水平行业展会和论坛。对企业牵头联合全国性的行业学会或协会、产业研究机构等单位,经工信部门组织且在郑举办的高端装备方向有影响力和明显成效的高峰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牵头企业20%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7.支持行业协会服务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成立郑州高端装备行业协会或者依托现有协会服务产业发展,对年度内按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支持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参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8.依托“郑州人才计划”,定期发布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进高端装备行业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领域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龙头企业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进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支持优势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研发中心和重点企业合作,培养行业高端技术人才,支持重点高校增加专业,培养高端装备研发创新人才和工程技术骨干人才。支持各区县(市)中高等职业院校,结合高端装备产业发展领域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培养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9.利用市引导基金,招募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郑州市高端装备产业基金,通过产业基金的示范效应,持续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参与郑州高端装备企业股权投资。支持骨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工业软件企业相互持股、收购兼并等资本层面合作,促进产业跨界融合。积极推动企业利用证券市场为高端装备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一批管理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券商等专业机构引导企业适时参与并购和上市。以各区县(市)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评价产生的A类企业和B类企业为基础,引导各类天使基金、风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投向此类高端装备领域,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并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等制度措施。各相关区县(市)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服务保障
围绕惠企纾困,进一步在行业内深化落实“万人助万企”活动,以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充分利用“四项对接”活动、“郑好有”线上产销对接平台等,围绕装备制造产业链,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金融支持活动、用工服务活动等,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减税降费、满荷生产、挖潜增效,推动产业链稳定运行。
(三)强化环境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注重协同推进,简化办事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在郑投资、创业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营商工作平台和支撑体系,不断提高产业链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全市高端装备产业向宽领域、深层次发展。
(四)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使用市财政各类资金和相关产业基金,支持高端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智能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等,积极落实各类产业政策。
(五)强化土地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指标和盘活存量资源,力争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充分利用省级以上开发区用地审批直通车制度,积极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力争做到快审快批。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出台相关政策,郑州市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冲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日
附件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pdf